翰林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室借用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25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室借用的管理流程现将借用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临时使用教室

日常调停课有教室调整需求的,在办理调停课手续时安排教室。原上课教室设备故障或临时补课借用教室,需及时和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行政楼301)联系安排备案。

二、学生社团临时借用教室

1.学生社团临时借用教室,仅限用于组织校内社团活动,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挪作他用。教室借用须按照规定,填写教室借用申请表(附件1),向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2.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行政楼301)五上9:00-11:30集中办理教室申请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至少提前三天做好教室借用计划,在指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教室借用手续紧急借用教室需提前沟通,另行办理。

3.申请单必须由各部门相应负责人签字后方视为有效。凡学生社团组织活动,须由社团负责学生、院团委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双签名。为保障教学多媒体设施正常、稳定、安全的运行,教室内多媒体设施原则上应在指导老师在场的情况下方可允许学生使用且播放内容需经过负责老师严格审核审批后方能在教室播放

4.各学生社团在教室使用结束后,必须保持教室内清洁和室内课桌椅等设备完好,不得私拉乱挪教室内课桌椅,一经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现象,取消当前学期借用教室的资格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借用教室申请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1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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