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态化实验教学巡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09 点击数:


为认真落实《翰林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实验教学,更好的实行学校的精细化管理,保障实验教学安全规范,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本学期开始将开展实验教学巡课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巡课检查内容

1.实验服装穿着情况。教师、学生是否着实验工作服或护士服进入实验室;有无穿丝袜、拖鞋或凉鞋进入实验室情况。

2. 教师课前准备情况。实验教学资料(所需仪器设备、试剂、药料、动物)是否提前准备齐全,实验课前是否针对本课程或本节课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及发生危险时如何处理,是否开展实验安全准入教育及考试

3. 教师执行课表情况。教师是否按课表上课;是否有私自调课的现象,是否有脱岗或中途离开实验课堂现象;是否提前下课。

4. 教师课堂行为表现。授课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师是否做到仪态端正,教态亲切,表述得体;是否坐着上课(除身体不适外)、接听手机等不符合学校要求的现象。

5. 课堂教学组织情况。学生到课率是否低于学校的要求;学生是否做和实验教学无关的事情;教师是否对学生放任自流;是否有其他实验课堂违纪现象。

6.实验安全风险点情况。实验室中是否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物品,如实验室墙上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大型仪器设备有无安全操作规程,有无易燃易爆实验试剂,试剂是否摆放到符合要求的位置,废弃物是否分类放在规定的位置等。

7.实验室卫生情况。实验室要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实验课程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打扫实验室卫生,并关闭仪器电源、水龙头、开关等。

二、巡课检查要求

1. 巡课人员由教学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人员组成。每组巡课不少于1,具体时间、班级由巡课人员决定。巡课结束后,及时、认真、如实填写《翰林学院实验教学巡课记录表》。

2. 巡课人员认真了解所发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及时和有关教师交流,本着真诚帮助、重在教育和及时解决的态度,提出处理办法或建议,并做好现场记录。

3. 对发现的严重问题(《翰林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中属于教学事故范畴的、不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实验(实训)室准入制度(试行)》、《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实训)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或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教务处。

4. 巡课人员在每周巡课结束后对巡课过程予以小结,填写巡课小结,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并于每月底工作日下班前将记录表交到教务处307办公室。

5. 巡课时不提前通知授课教师,同时要应尽可能不影响师生注意力,避免影响实验教学。

6.学院将会邀请实验安全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督导组开展实验安全专项检查,每学期1-2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以问题清单的形式反馈给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的效果教务处、后资处将跟踪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二级学院参照本办法,对本院所开实验课程开展常态化巡课。

三、巡课结果运用

1. 坚持问题导向,巡课中所发现的问题将作为今后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

2. 巡课结果定期在网上公布,并作为教学实验室和教师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件1.翰林学院实验教学巡课记录表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巡课人员安排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9年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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