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中心:
为认真做好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217 号)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9〕24 号)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中心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并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表》做好实验室安全的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在9月26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完整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表》,对自查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问题,报送有关对口职能部门进行及时处理。学院将在国庆前组织相关人员对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实验教学安全规范,请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中心做好准备。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表》
教 务 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