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工作暨毕业考核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10 点击数:

各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并转实习组:

我校2017届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即将结束,为了做好实习生交接、实习考核鉴定以及毕业考试等各项工作,确保2017届学生按时毕业离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结束时间及学生返校

1、各专业(护理除外)学生实习结束时间为611日,612返校向各学院报到。各实习组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规定,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返校。

2、学校于612统一派车前往各毕业实习医院接2017届学生返校,2018届各专业实习学生同时进点。为了确保交接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请各有关医院提前组织学生做好各项离院准备及下届学生的接待安排工作。各实习组学生要积极配合医院完成各项结束工作,还清所借物品,打扫宿舍和环境卫生,主动向医院领导和带教老师辞行,务必做到善始善终。

3、上下交接安排于612当天请各实习组学生根据路程远近及时打好行李,腾空宿舍,具体交接安排见后续通知。

二.毕业实习考核鉴定

1、毕业实习考核表是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各实习基地务请认真、准确地填写考核表,要求各科出科考核资料完备、成绩齐全,实习学生必须积极配合实习基地的考核鉴定工作,凡考核资料不全或缺实习总成绩者,在补齐所有资料及成绩前,不予毕业。

2、毕业实习考核成绩请各实习基地按“学院、学号、姓名、班级、实习成绩”格式(excel表格)填写汇总后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3、毕业实习成绩(纸质版)、社区实践成绩(纸质版)、本科生导师相关材料及学生的毕业实习手册(教师用)应由医院盖章加封后交实习组长或带队老师带回。在返校报到时由组长或各院带队老师交至翰林学院教务处(行政楼307)。

三.毕业考试

各相关专业毕业考试定于613日开始,至615日结束。为了确保毕业考试顺利进行,各专业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考试规定和有关日程安排,认真做好各项考前准备。

(一)医学类专业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医学类专业毕业考试办法》实施。

(二)护理类专业

毕业考核由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组成。

(三)药学类专业

毕业考核由论文答辩和技能操作考试组成。

(四)其他专业

毕业考核为论文答辩。

考试日程及答辩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

所有专业毕业考核及答辩需在616之前完成,请各学院及时上报各项成绩至教务处。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迅速传达至实习组,务求落实。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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