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制卷须知

作者: 时间:2017-04-28 点击数:

各院、教学单位:

为适应全校期末考试制卷工作需要,加强考试管理,本学期教学周15周前结束课程的期末考试须于课程结束2周内进行完毕。必修考试科目必须闭卷考试。需要印制试卷的科目须出A和B两份试卷,其题量和难度须大致相同,请于教学周第14周(5月26日)前完成制卷工作,经学系审核后将制卷申请单经教研室主任和学系领导签字后送教务处考试中心302,同时提交试卷的电子稿,必须在试卷后单独另附答案。试卷题头统一采用样卷格式(见附件),试卷左上角注明专业年级,右上角注明页数及页码,每一题型后需注明(每题×分,计×分)。试卷正文用宋体5号字,A4纸打印。

注意事项:

1、针推13和中医13将分别在13周和15周考试,则课程试卷需在第11周(5月5日)前完成制卷工作

2、由数门科目构成的课程必须按学时比例合卷考试。

3、所有试卷均采用统一答题纸书写答案,试卷与答题纸分离。答题纸由教务处统一格式提供。试卷排版应尽量紧凑,不要留答题空间。是非题和选择题后不需要留( )。

4、如与大校使用相同试卷,请在制卷单备注栏上注明。

5、要用答题卡的科目需在制卷单备注栏上注明。

6、提前结束科目的考试时间原则上由老师和学生商定,必须在课程结束两周内完成,需要另外安排考场的老师请与考试中心联系。

7、本学期共20周,第16-18周结束的必修考试科目的考试定于19、20周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余提前结束科目的考试由学系自行安排。

8、课程清单、制卷申请单、样卷见附件。

9、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制卷要求进行制卷,认真填写制卷申请单,试卷的纸质版与电子版要相一致。谢谢!

如有疑问及时联系王老师,0523-80639576。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考试课程清单

2、针推13和中医13的必修考试课程清单

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制卷须知

4、考试制卷申请单

5、制卷样卷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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