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级教学科研课题结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12 点击数:

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科研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翰教字〔201114号)的要求,学院决定对2012年立项的教学科研课题进行结题,请您提前准备结题相关材料,并于20131120日之前将结题材料交至教务处。

一、结题范围

2012年度立项的院级教学科研课题(附件1

二、结题需递交的材料包括: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科研立项课题验收结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

2、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一式1份):

1)发表的相关论文、形成的相关论著;

2)形成的相关管理文件;

3)形成的调研报告;

4)形成的光盘等实物材料;

5)编写的程序、软件等;

6)其他课题相关材料。

二、其他事项

1. 根据课题研究进展,不能按期结题的,请课题主持人于1118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科研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1年。

2. 逾期不结题,且未提交《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的,该课题将予以撤消。

联系人:许忠兵

附件1: 2012年度立项的院级教学科研课题

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科研立项课题验收结题申请书》

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科研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0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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