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相关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院教学工作的现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我院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现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办法》的要求,我院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9—11周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教学主管院长牵头,教务处具体负责。
1.采取抽查教学文件、听课、召开“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座谈会等形式。
2.对迟到、早退和私自调停课等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发生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三、检查要求
本次常规检查,各学系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将检查结果信息反馈到院教务处,希望能达到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工作、交流经验、提高教学质量之目的。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