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试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0-23 点击数:

各学系、相关教学单位:

按照学院教学管理要求,请所有必修课程(含考试、考查)于第9—12周(10月28日-11月22日)期间进行期中考试,选修课程由

课教师自行决定是否组织期中考试。

一、考试时间:具体时间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进度自行决定;
二、考试试卷:任课教师结合教学进度自行组卷,教务处协助印制;
三、考试地点:如在课内考试可在原教室,如需另行安排请联系教务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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