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办理重修手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3-11 点击数:

各学系、各班级:

请必修课有不及格情况的同学尽快办理重修手续,以免影响后续课程学习。

一、网上重修统一办理时间311-318日)

二、办理对象:必修课不及格,本学期该课程开课且课程号与原不及格课程课程号一致。

三、办理地点:机房或任何能上网的计算机。

四、网上重修办理具体操作流程:


注:1.凡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时间,一律不再接受报名,也不能参加考试;

2. 需办理课程替代的同学,18日前务必来教务处518手工办理;

3. 限选、任选课请勿办理重修。

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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