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立项的院级教学科研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6 发布人:

作者: 时间:2013-03-06 点击数:

各学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学科研课题的规范化管理,推动我院教学科研的改革与建设,更好地提高我院教学质量,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科研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翰教字〔2011〕14号)精神,学院决定对2012年立项的教学科研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度立项的全部院级教学科研课题(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开题情况如何;开展了哪些研究活动;研究进度怎样;主要经验措施;有无变更等。

2.研究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包括初步形成的主要研究观点;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著作和教材;开展的相关教学科研实验;开发的相关课件、软件以及研究成果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效果等。

3.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三、检查形式

检查方式以各系部自查和学院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2),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于3月15日交至教务处审核、检查。

2.学院组织专家听取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同时协助解决项目研究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时间另行通知)。

3.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项目组按照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项目建设计划和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重视此次中期检查工作,抓紧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的,视同自动终止项目计划,由学院予以撤项。

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不违背原申报内容的前提下,如需对项目范围和重点进行调整,应在中期检查时书面提出。

3.对至今一直未开展工作的项目,学院将进行重新整理或中止项目。

附件1:2012年度院级教学科研课题汇总表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二O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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