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精神,学校定于12月14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校级层面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各二级学院、基础部根据开课情况随机抽取1个教研室和若干课程。
二、抽查内容:
2023-2024学年教研室和实验室台账:现场重点抽查教研室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2022-2023-2学期课程教学文件,尤其是外聘教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日历、课后作业、课程考试、教学过程记录等是否完整规范,课程思政渗透落实情况,实验课安全准入教育,教师实验(实践)课堂规范教学情况。
三、检查人员和分工:
(一)检查人员
组长:何立巍
副组长:李爱民、章大为
成员:袁斐、葛冉、王树勇、王瑢、周伟、钱洁、李罗兰、丁永茂
(二)分工
检查内容 |
检查人员 |
教研室建设、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
李爱民、丁永茂 |
教学日历、教学过程记录 |
章大为、袁斐 |
教学大纲、教学设计 |
钱洁、李罗兰 |
实验实践教学、实习、毕业考核(论文) |
葛冉、周伟 |
课程考试、课后作业 |
王树勇、王瑢 |
四、具体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秘书于2023年12月14日上午9点30分前将抽查教研室的所有材料送至行政楼203会议室,教务处将于2023年12月14日下午4点前完成检查,并通知各位秘书取回所有检查材料。若部分材料是电子版,请整体打包压缩发送给教务处丁老师。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对照教研室抽查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做好自查自纠。
2.请各教研室和任课教师提前准备好教研室和上学期课程全部材料,分类整理、集中放置于行政楼203,并指定一名教研室老师作为检查联络人,协助检查工作开展。
3.学院将对本次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和反馈,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按要求整改和完善。
4.学院自有教师个人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个人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教学单位检查结果,作为年终部门工作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5.请于12月11日16点前来教务处303抽签决定检查的教研室。
联系人:丁永茂,联系电话:80639930。
附件:1. 教研室抽查评估指标体系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