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规范化教研室专项检查结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单位、各教研室:


201767日,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教研室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工作检查。从整体上看,各教研室能从以评促建的角度积极投入教研室规范化建设,做到了全面动员、充分落实。广大教师在此项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精力,为今后保持良好有序的教学状态打下了基础。现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反馈如下:


一、教研室简介、岗位职责、规划和制度性文件仍需进一步完善;个别教研室建设规划不符合教研室实情


二、个别教研室教学文件规范性有待加强(教学日历无部门负责人签字,手写讲稿无统一纸张和格式等);


三、各教研室需进一步加强试卷规范化管理。个别试卷难易度不甚科学,个别试卷评析未填写,批阅人也未曾签字;


四、教研室需要继续加强试题库建设。


五、部分教研室外请教师过多、自有师资数量偏少;师资培养计划欠缺。


六、个别教研室缺新进教师试讲记录。

教研室应对各类教学过程检查、听课评教、试讲以及其它质量监控信息有完整的反馈和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再反馈。


七、个别教研室实践教学记录欠完整


八、个别教研室教研室教研活动次数较少、内容不够丰富;


九、教研室特色建设、教学方法、手段及其改革的具体资料有待进一步补充加强。

各教研室应重视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总结和呈现,研究与改革成果应附有总结报告和相关原始支撑材料,如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其他能反映改革情况的成果。除各级立项的课程、教材建设外,积极鼓励教研室针对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改革方案,并有具体落实情况和总结分析。

希望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单位、各教研室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对各教研室的具体反馈意见已发放至各部门秘书处),认真及时地做好规范化教研室建设整改工作。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7622


版权所有 © 2011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保留所有权利。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  ICP备案号:苏ICP备08008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