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8日,共8天。据此我校2017年国庆节期间课程调整如下:
1、10月1日—10月8日的课程全部停上;
2、全校所有班级9月30日(第4周周六)正常上课,补10月5日(第5周周四)全天课程,原9月30日(第4周周六)所有课程停上。
所缺课时请在总课时内自行消化,有确实需要补课的请单独与教务处联系。
请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含大校、附属医院、外请教师)和学生,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