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03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期初制定的教学管理常规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本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拟于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18日期间进行。现将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质量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以日常教学工作为主要内容,在全面检查教学规范、教学质量的基础上,重点要求以下内容:

1.教学规范情况,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践教学、学生平时作业布置与批阅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2.组织听课,对新课程或有学生反映教学问题的课程组织听课,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和督导开展教学文件、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资料的核查工作;

4.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或进行教学情况问卷调查,了解教学动态,听取师生对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5.有针对性地抽取部分任课教师的教案,检查其备课情况;

6.根据各教学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其他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二、教学质量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方式以教学单位的自查为主。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组,制定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过程中,既要寻找亮点,塑造典型案例,又要查找不足,分析改进的措施。教务处将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各教学单位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结束后,应召开本单位教师大会,向全体教师公布检查的结果、发现的亮点、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措施。

三、教学质量检查总结的要求

各教学单位在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应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小结工作,主要包括:

1.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具体做法;

2.重点检查的项目及完成情况;

3.对典型案例的分析阐述;

4.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以及对学生、教师反映意见的处理与答复情况。

请各教学单位在2018年5月25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80262533@qq.com。各教学单位要树立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的意识,教学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检查记录、文本均须整理存档。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80639586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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