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实验考核成绩不及格情况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实验课程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我院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实验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理论课程考核”,现为进一步加强实验课程考核管理,特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例如无机化学实验,实验课程需进行期末考核,各教学单位需在该门课程理论考试前将实验考核成绩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公布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该部分学生不得参加相应理论课程考核。待下一学期实验课程补考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应理论课程考核,否则该门课程需进行重修。
现请各教学单位在12月28日将实验考核成绩不及格的情况汇总上报教务处。(提前结束理论考核的课程需于各门课考试前一周随时上报对应的实验课程成绩。)
附件:
一、需报送的科目清单
二、实验课程成绩表(电子版)
三、实验考核成绩不合格汇总表(纸质版,盖章)
联系人:袁斐,行政楼307,0523-80639010。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