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方案》,强化教学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促进“教学常规要求”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实现教风与学风的良性循环,本学期继续开展理论课教学巡课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巡课检查内容
1.教师课前准备情况。电脑、投影等设备有无故障,教学资料是否准备齐全。
2.教师执行课表情况。教师是否按课表上课;是否有私自调课的现象,是否有脱岗或中途离开课堂现象;是否提前下课。
3.教师课堂行为表现。授课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是否做到仪态端正,教态亲切,表述得体;是否坐着上课(除身体不适外)、接听手机等不符合学校要求的现象。
4.课堂教学组织情况。学生到课率是否低于学校的要求;学生是否做和上课无关的事情;教师是否对学生放任自流;是否有其他课堂违纪现象。
二、巡课检查要求
1.每人巡课不少于3次,具体时间、班级由巡课人员决定,每次巡课须在课程开始前15分钟进行。巡课人员由教务处人员和各二级学院教学科研院长或助理、秘书组成。巡课结束后,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巡课记录表》。
2.巡课人员认真了解所发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及时和有关教师交流,本着真诚帮助、重在教育和及时解决的态度,提出处理办法或建议,并做好现场记录。
3.对发现的严重问题(《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中属于教学事故范畴的)或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教务处。
4.巡课人员在每周巡课结束后对巡课过程予以小结,填写巡课小结,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并于每周五下班前将记录表交到教务处301办公室。
5.巡课时不提前通知授课教师,同时要应尽可能不影响师生注意力,避免影响教学。
6.二级学院参照本办法,对本院所开课程开展巡课。
三、巡课结果运用
1.坚持问题导向,巡课中所发现的问题将作为今后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
2.巡课结果作为教研室和教师个人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理论课教学安排信息表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理论课教学巡课人员安排表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理论课教学巡课记录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