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障2024届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开展2024届预计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全体2024届预计毕业生及最长学习年限内结业生
二、审核时间
3月7日—3月20日
三、审核内容
请各二级学院仔细对照相应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翰教字〔2018〕42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翰教字〔2019〕33号)的要求,系统梳理本学院审核对象范围内所有学生的必修课、选修课、第二课堂学分、体测成绩及处分等情况,将审核结果填入《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核情况表》(附件1,包含两个sheet表),将处分详细情况填入《处分详细情况统计表》(附件2),附件2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学工处审核盖章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必修课及选修课审核方法参照《URP教务系统学业审核流程》(附件3)。
四、审核结果反馈
各二级学院须于3月20日前将《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核情况表》(附件1)和《处分详细情况统计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7195612@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03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 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要对本学院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核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成立审核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审核工作安排双人进行,签字确认。对预计不能如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应重点关注,加强帮扶,及时提醒学生办理重修、跟修。
2. 审核结果须通知到学生本人,对审核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若学生不在校内,可由班主任通知到学生,确认无误后代签。
附件: 1.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核情况表
2.处分详细情况统计表
3.URP教务系统学业审核流程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