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0 点击数:

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级别

1.项目类型

创新训练项目。主要支持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项目级别

本次立项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级别分为国家级(推荐)和省级,省教育厅推荐至教育部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获批准的参照省级项目执行。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与申报一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2.项目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可为1-2人,每名指导老师原则上最多可同时指导两个项目。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项目选题范围。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三、工作安排

1.5月10日前,请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897545337@qq.com,《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交至行政303。

2.5月11日—5月27日,学院根据申报名额组织遴选并公示拟推荐项目。

3.5月30日—6月10日,教务处根据公示结果组织学生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丁永茂,邮箱:897545337@qq.com,电话:80639930。


附件: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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