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春学期期末考试制卷须知

作者: 时间:2024-04-1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为适应全校期末考试制卷工作需要,加强考试管理,本学期教学周13周前结束课程的期末考试须于课程结束1周内进行完毕。必修考试科目必须闭卷考试。需要印制试卷的科目须出A和B两份试卷,其题量和难度须大致相同,请于教学周11周(510日)前完成期末考试和跨学期重修考试制卷工作,经学院审核后将制卷申请单经教研室主任和学院领导签字后送教务处考试中心305,同时提交试卷的电子稿,必须在试卷后单独另附答案。试卷题头统一采用样卷格式(见附件),试卷左上角注明专业年级,右上角注明页数及页码,每一题型后需注明(每题×分,计×分)。试卷正文用宋体5号字,A4纸打印。

注意事项:

1.由数门科目构成的课程必须按学时比例合卷考试。

2.所有试卷均采用统一答题纸书写答案,试卷与答题纸分离。答题纸由教务处统一格式提供。试卷排版应尽量紧凑,不要留答题空间。是非题和选择题后不需要留(  )。

3.如与大校使用相同试卷,请在制卷单备注栏上注明。

4.要用答题卡的科目需在制卷单备注栏上注明。

5.提前结束科目的考试时间(第1-13周内结束课程)原则上由老师和学生商定,必须在课程结束周内完成,需要另外安排考场的老师请与考试中心联系。

6.跨学期开设重修(跟修)课程须在5月17日前完成考核,在5月24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必修考查课由开课单位自行选择考核方式,必修考试课须闭卷考试考试课安排具体安排如下:跨学期开设重修(跟修)课程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考核,考试所用试卷由二级学院自行负责打印,考试中心提供答题纸和试卷袋。

7.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余提前结束科目的考试由学院自行安排。

8.课程清单、制卷申请单、样卷见附件。

9.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制卷要求进行制卷,认真填写制卷申请单,试卷的纸质版与电子版要相一致。谢谢!

如有疑问及时联系王老师,0523-80639906。

 

附件:1.2023-2024学年学期必修考试课程清单

2.2023-2024学年学期期跨学期重修课程清单

3.2023-2024学年学期期末考试制卷须知

4.考试制卷申请单

5.制卷样卷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4410

 

版权所有 © 2011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保留所有权利。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  ICP备案号:苏ICP备08008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