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0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学生学业、学籍管理,保障教学正常运行,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本学期学生学期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

二、注册时间

注册时间为:34-314日。

三、注册流程

(一)34日—38各二级学院审查全体在校生学生证注册条件,同时对欠缴学费学生进行学费催缴。

(二)311日—314日,各二级学院安排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符合注册条件同学的学生证收齐后统一加盖本学期注册章,未正常加盖本学期注册章会影响学生火车票优惠资质核验。

(三)未返校学生中符合注册条件的同学待返校后进行学生证注册盖章。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把关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二)凡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宣传、要求到位,并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及时跟进,及时督促,必要时做到点对点通知要求到位,确保学生按时完成注册。

注册时间截止后,请各二级学院于315日前将未注册学生名单及初步处理意见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同时报送学工处备案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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